原題目:兒子不滿父親包養戀人泄憤
為報復父親在外包養戀人久不回傢,生氣之下欒某剪斷父親承包裝置的小區門禁體系電源線。近日,欒某因涉嫌居心損壞財物罪被查察院依法批捕。
據懂得,欒某是一名機電一體化專門研究的在校先生。2014年除夕前,欒某的怙恃產生吵嘴,欒父將欒母打傷,爾後欒父在外包養戀人許久沒有回傢。2014年1月4日下戰書6點擺佈,欒某見母親傷情未好,父親有傢不回,於是萌發瞭將父親承包裝置的小區門禁體系電源線剪斷的動機。於是,他買來改錐、鉗子等東西,離開父親承包裝置門禁的小區,花瞭近2個小時將小區內63套門禁的電源線所有的剪斷後分開。
依據《中華國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居心損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年夜或許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許罰金;數額宏大或許有其他特殊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查察官表現,盡管欒某到案後辯稱,認為剪斷電源線隻是增添父親一天的工時,但其損壞的60餘套門禁體系的判定價錢高達5萬餘元,已涉嫌居心損壞財物罪。
(彭小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