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夕小長假,一則“小我購匯不得再用於境外購房及投資”的新聞刷爆伴侶圈。國傢外匯治理局相干擔任人向國民金融廓清表現,小我購匯用於海內購房並非新政策,小我海內購房及投資屬於尚未開放的本錢項目,“一向以來都不克不及做”。
2016年12月31日晚間,外匯局宣佈“國傢外匯治理局有關擔任人就改良小我外匯信息申報治理答記者問”,表白小我年度購匯5萬美元的方便化額度沒有變更,同時重申瞭小我購匯不得用於海內購房及投資等未開放的本錢項下買賣。這則重申內在的事務被浩繁媒體誤讀為本年頒布的“新政”。
外匯局指出,“以後我國本錢賬戶尚未完成完整可兌換,本錢項下小我對外投資隻能經由過程規則的渠道,如QDII(及格境內機構投資者)等完成。除規則的渠道外,居平易近小我購匯隻限用於常常項下的對外付出,包含因私旅遊、境外留學、公事及商務出國、投親、境外就醫、貨色商業、購置非投資類保險以及徵詢辦事等。”
現實上,小我購匯政策沒有變更。此次改良小我外匯信息申報治理並未縮減小我購匯的用處或調劑購匯額度,而是對後期政策的落實停止更為細化、準確的治理,重要觸及三方面內在的事務:一是細化申報內在的事務,了了小我購付匯應遵守的規定和響應的法令義務;二是強化銀行真正的性、合規性審核義務;三是對小我申報停止事中過後抽查並加年夜懲辦力度。
據多傢銀行櫃臺、網銀掛出的《小我購匯請求書》內在的事務顯示,小我購匯加大力度瞭對用匯時光和用處的申報。
《小我購匯請求書》內在的事務警示,關於存在六年夜違規行動違規行動的小我,外匯治理機關將依法將其列進“關註名單”治理。小我列進名單後昔時及之後兩年不再享有小我方便化額度,同時依法移送反洗錢查詢拜訪。六年夜違規行動包含:不得虛偽申報小我購匯信息;不得供給不實的證實資料;不得出借自己方便化額度協助別人購匯;不得借用別人方便化額度實行分拆購匯;不得用於境外買房、證券投資、購置人壽保險和投資性返還分紅類保險等尚未開放的本錢項目;不得介入洗錢、逃稅、地下銀號買賣等守法違規運動。
關於境內小我常常項面前目今真正的的購匯需求,如旅遊、留學等,外匯局表現,境內小我憑有用成分證件停止真正的性購匯需求申報後,可直接在銀行打點5萬美元以內的購匯;5萬美元以外的常常項目購匯,憑有買賣金額的真正的性證實資料打點,不存在任何妨礙。“出境旅遊,可以在方便化額度內按需購匯,也可在境外應用銀行卡花費,用匯不受影響。”(原題為《外匯局廓清:小我購匯不答應境外購房並非新政》)